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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施甸至链子桥高速公路沿线控制区违法占地建设和突击栽种苗木的通告
2017-06-28 14:53     (点击数)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

严禁在施甸至链子桥高速公路沿线控

制区违法占地建设和突击栽种苗木的通告

 

施甸至链子桥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施链高速公路”)是维西至永德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至关重要的交通主干道。该公路起点位于施甸县城东侧莽中寨附近,通过设置大寨立交及联络线连接施甸县城,路线经蒋家寨水库西侧,至姚关镇西侧设置姚关立交连接姚关镇及万兴乡片区,之后路线沿姚关坝区西侧布设至河尾村后开始展线降坡,至旧城乡西南侧李来村附近设置李来枢纽立交连接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象达至链子桥段。路线全长54.266公里。在旧城乡坟墓山村后又向东北侧布设,经老寨子、坪坡村之后与链子桥相接。路线全长15.65公里。为保障施链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施链高速公路沿线控制区的土地使用、城乡建设秩序、栽种林果苗木等行为实行严格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施链高速公路沿线控制区的项目管理

县发改、国土、规划、住建、交通、水务、环保、林业、电力等部门应终止审批、核准(或备案)施链高速公路沿线控制区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所有项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移动、占压、填埋及毁坏施链高速公路控制区地质勘察线路定位的有关标识标志,严禁在施链高速公路控制区域实施其他非政府性项目建设,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施链高速公路控制区域对现有的建(构)筑物、坟墓、农林畜牧渔业相关设施等进行改扩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施链高速公路沿线控制区抢种各类经济林果苗木。对在该区域内进行突击抢搭抢建、拆除重建以及私自对现有房屋加层加顶、私自修建坟墓等违法行为,县国土、住建、林业、民政、安监等职能部门将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依法依规进行征收补偿

县人民政府已于20176月对施链高速公路沿线控制区的土地及地面附着物进行了高清晰度航拍。在施链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以该航拍结果为重要依据进行征地拆迁补偿,通告发布之日后在施链高速公路沿线控制区私自抢搭抢建的建筑设施和抢种抢插的经济林果苗木,一律不予补偿。请甸阳镇、姚关镇、万兴乡、旧城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加强宣传和监管,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群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特此通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1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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